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非权益合伙人。
自2009年2月开始执业,自执业以来专注刑事案件,通过四川省首批专业律师评定,被评为刑事专业律师(全省仅58位),成都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专业委员。多起案件取得了免予刑事处罚、不起诉以及撤销案件等良好效果,其高尚的职业操守和优秀的专业素养更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执业理念:高效、诚实、信用、审慎、果断。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
2018年度成都市金牛区优秀律师
2009年-2013年 四川华神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13年至今 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非权益合伙人
四川大学 法律本科
成都律师协会刑事法律委员会专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考官,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
成某盗窃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严某敲诈勒索案,成功取保,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张某强奸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吴某制造大量毒品,法院判决死缓;
杨某非吸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二审代理后改判缓刑;
杨某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法院改为罪轻的敲诈勒索罪;
杜某检察院以贩卖毒品起诉,法院改为非法持有毒品判处三年;
李某检察院以诈骗数千万起诉,法院改为掩饰犯罪所得判处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