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司机两年轻松骗取百万维修款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国土分局一名临时工司机,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以报销公车维修费等名义,轻松骗取单位公款百余万元。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被告人徐明辉被法院认定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一个临时工司机缘何能在短短两年时间里,悄无声息地骗取百余万的公车“维修费”?这一案件又凸显出涉案单位财务报账制度的何种漏洞?
小司机发现报账大漏洞
现年31岁的徐明辉曾十分钟爱公车司机这个职业,钟爱开公车的理由不是他喜欢开车,而是他在维修公车过程中悟出了一条生财之道。
2010年,徐明辉由岳阳劝业劳务代理有限公司派遣,到岳阳市国上资源局云溪区分局任临时工,负责四驶该局的一辆“湘F23947”黑色帕萨特小汽车。
按照云溪区国土分局的规定,该局聘请的司机工作职责除了负责驾驶车辆外,还要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管理、保养、修理,并有权经手报销保养、修理费用。
一次偶然的机会,徐明辉在报账过程中发现单位财务报销单据存有漏洞,报销单上大、小写金额栏是空白的。随即,他萌发了利用报账漏洞骗取公款的想法。即利用其经手报销车辆保养、修理费用的便利,通过采取多报费用的手段骗取国有财产。
之后,徐明辉开始把骗钱想法付诸于行动。在报账时,他先用平时实际修车发生的小额发票为附件,在填写报销单时故意把大、小写金额栏前面部分预留一些空白,待财务人员及相关领导在报销单上签充字后,再分别在大、小写金额栏自己事先颅留的空白处加上自己想填写的数字:420元的报销单改成27420元、550元的报销单改为253550元。
联手修理厂骗取维修费
填完报销单后,徐明辉来到岳阳市云溪区汽车护士乐园汽车修理厂,请该厂老扳张某忙虚开相应数额的汽车修理费发票,以便从单位财务多报汽车修理费用。
为了让张某配合,徐明辉承诺给张某较高的税金及劳务费。看到有钱可赚,张某答应了帮徐明辉虚开汽车修理费发票,并帮徐到单位财务部门报账拿钱的要求。
2012年5月16日,徐明辉分别填写了550元和390元的两张报销单,经签字同意报销之后,其将报销单上的数额分别修改为253550元和236390元。云溪区国土分局财务人员结账时,觉得可能有问题,至此,徐虚报修理费的事情败露。
经云溪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期间,徐明辉单独作案2次,伙同张某共同作案9次,从云溪区国土分局骗取国有财产共计人民币154.5万元(其中48 9万元未遂)。其中,徐明辉得赃款人民币98.6万元,用于打牌赌博、购买汽车及日常生活开支;张某分得人民币7万元,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业内人士估算,徐明辉两年骗取的公车“维修款”等资金,可以购买6台同类公车。
二审判定犯职务侵占罪
云溪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明辉在云溪区国土分局负责驾驶车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采取多报修理费的手段,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张某一起骗取国有财产,共计人民币154.5万元;被告入张某明知他人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有财产,为了获利仍为他人提供帮助,共计骗取国有财产人民币150.6万元,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徐明辉系主犯,张某系从犯。法院一审判处徐明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张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一审判决后,两人不服,向岳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岳阳中院审理后认为,徐明辉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为驾驶、保养、送修车辆,属提供劳
务的工勤人员,不属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另外,云溪区国土分局规定各司机所驾驶的举辆经领导批准后送修理厂维修,由司机经手将小额维修费发票送领导审批并到财务领取维修费,这一行为属于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经手申报、领取国有财产的行为,与贪污罪中“受国家机关委托管理国有财产”有不同含义。徐明辉并无管理职权,且司机驾驶公务用车及与驾车相关的保养、送修等不等同于管理公车,而是以国有财产为对象的劳动活动,故徐明辉不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件。
岳阳中院以徐明辉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张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