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建筑工程律师:施工单位应当提醒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标准施工,认为有必要修改的必须与设计结合,提出意见和建议,由设计单位确定是否修改和如何修改。
3、工程质检必须要有专人签字的书面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通知建设单位和质检机构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材料、构件、设备、商品砼等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才可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资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质检机构的监督下取样,并送具有关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