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编号:(2016)川2002民初819号
案情简介:2014年7月21日,中铁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中铁某房地产同意采取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项目公司股权进而取得十方未来世界项目的120亩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从而参与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建设。之后,中铁地产公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了前四笔股权及债权转让款的支付,后双方基于第五笔款项及后续款项的支付形成争议。被告中铁以第五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不予支付,对此,四川某投资公司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通过代理获得法院调解,比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金额少付700多万元,为公司减少巨大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