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某涉嫌运输毒品一案,我所律师的专业及态度,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成功签下后续代理合同
邓某某涉嫌运输毒品一案,本定于3月10日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会见涉嫌邓某,因犯罪嫌疑人邓某某被转自天津市看守所,于3月11日,我所张律师才几经周折终于在天津会见涉嫌邓某。张律师向邓某了解了本案的事实情况,就案卷材料中存在疑点的案件细节与邓某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交流。随后,张律师向邓某讲解了本案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对邓某提出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和分析。同时就诉讼流程、开庭的注意事项、作为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向其做了详细的告知,为庭审奠定良好的基础。此外,张律师安抚邓某,鼓励当事人要积极面对现实,同时转达了家属的问候。张律师表示,将用最专业知识和最尽职的态度,尽最大的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于3月12日,我所张律师回所第一时间并通知了当事人家属,并请他们来所向他们讲述及分析了本案的情况,在当事人家属的高度信任及我所律师专业及积极负责态度下,当事人家属把整个案件委托我所律师为其辩护.
兴蓉律师 营销部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