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四川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王某的房屋合同纠纷案

2013-06-29 来源: 浏览:3091
【案情简介】

原告四川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王某的房屋合同纠纷案

 

案情概况:原告诉称2010927日,原告居间办理了被告买卖房屋事宜,但被告一直未支付中介费,原告多次催收未果,故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支付中介费8000元及违约金1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主办律师: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陈劲,在此案中代理原告四川某房地产公司

 

原告委托事项:请求让被告王某支付一直未支付的中介费8000元以及违约金10000

诉讼标的:18000


调解结果:王某在四川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办理了房屋买卖事宜,但被告王某一直未支付中介费,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被告王某于2011426日一次性支付原告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中介费及违约金3000元。第二,原告四川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代理结果: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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